第02版:综 合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解读(二)


8.问: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都是指哪些情况?

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的等。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9.问:农民合同制工人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答: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所在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其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助金按其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10.问: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申领程序如下:

(一)其失业前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规定应享受的权利,并于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和其他有关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二)失业人员应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三)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凭居民身份证及时到当地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

(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失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和标准,并出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计划。

(五)失业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11.问:目前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再就业有何规定?

答: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程序申领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金,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12.问: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凡符合缴费满一年并吸纳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豫人社失业[2016]11号)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就业安置补助,并按用人单位实际安置人数及签订合同期限,确定补助金额。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发放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就业安置补助,以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日期时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核定。每增签1年劳动合同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补助,每人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