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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群众 高效执行 罗山法院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


本报讯(尹月)近日,申请人雷某不顾高温酷暑,执意要将印有“工伤赔偿、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罗山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任大贵的手中,以表达对法院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

这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申请人雷某于2016年4月,经朋友介绍来到罗山某石业公司从事采石工作,同年7月,在搬运石材时,因操作不慎,雷某的右手小指中节指骨挤压成开放性离断骨折,经鉴定雷某构成十级伤残。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罗山某石业公司在裁决书生效十日内一次性支付雷某11.12万元。裁决生效后,被告罗山某石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2018年2月23日,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向罗山某石业公司下发了相关文书,该公司仍拒不执行。经查询,该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随后,该院了解到,被执行人在该院申请的有标的近30万元的保全案件。近期,该保全案件已经部分执结,获得12万元的执行款,但该院并未立即将此款交付给罗山某石业公司。任大贵随即联系雷某和罗山某石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腾某,共同就该笔款项的用途进行协商。经过滕某的同意,该院对该笔执行款进行了扣划,将11.12万元的执行款转到雷某账户,此案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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