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从选拔录取、履约任教、激励措施、条件保障等方面,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予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确立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二是调整履约任教年限要求。《办法》将公费师范生履约服务期调整为6年,6年恰好能够完成小学或中学完整的教学周期。三是细化履约管理政策。四是加大落实政策保障力度。
《办法》规定,在本办法生效之日前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且正在履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一律依照公费师范生政策管理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