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辉)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突出打击重点,强化监督配合,共批捕涉恶案件6案11人,已向法院提起公诉1案5人。
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后,该院深刻认识到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在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领导重视。凡是扫黑除恶案件,该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周密部署,力求打击落到实处。对于涉黑涉恶案件均安排骨干力量办理,确保有效打击黑恶犯罪。二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对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在公诉科设办公室,具体落实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工作,提高检察机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意识,提高效率。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严把案件批捕关、起诉关,保证此类案件在批捕、起诉等环节的质量,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宣传阵地,强力推进工作。该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在该县新区世序广场开展“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为群众解惑释疑,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让群众深刻认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据悉,该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法手机报等平台,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及成果,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犯罪分子。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准确顺利开展,该院组织涉黑涉恶犯罪检察组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学习中要求案件承办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一是严把审查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该院加大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力度,坚持快捕快诉,严惩一批犯罪分子。二是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办理涉恶团伙案件。先后选派骨干办案力量,依法提起公诉1案5人涉恶团伙。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闵某某、张某某等5人涉恶犯罪团伙,在罗山县竹竿镇街道居民建筑房屋时以威胁等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阻止他人合法建房,借机索要“补偿款”,受害群众达10余户,涉案金额近30万元,严重危害了当地社区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该院高度重视,安排扫黑除恶检察组人员加班加点阅卷、提讯、核实证据,对涉恶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闵某某、张某某等5人依法提起公诉,严厉惩治了涉恶犯罪,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打击合力。该院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单位的联系,就查办涉黑涉恶犯罪的侦查、定性、量刑等环节产生的问题深入探讨。目前,该县政法机关之间已形成打击涉黑涉恶的快速通道,在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中加强配合,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如办理犯罪嫌疑人易某、陈某、董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过程中,该院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会商,共同调查完善证据,仅用3天就依法提起批捕。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突出成效,营造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