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传仁 余冬梅
“检察院对我们办理的案件进行审视讲评、剖析,指出我们执法中出现的瑕疵问题,这是在帮助我们民警规范执法行为。”日前,在新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反向审视讲评会上,该县某派出所所长认真地说道。
“对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涉检信访案件进行逐案剖析或类案剖析,深入分析查找案件在各诉讼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新县检察院检察长杨炳辉说。新县检察院开展的“反向审视”工作只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今年以来,信阳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探索完善“反向审视”工作,经与公安机关、法院充分协商,制定出台了《全市检察机控申部门开展反向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业务部门所办理的案件进行申诉后,检察机关开展反向审视的内容、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
今年3月2日,新县某镇村民吴某发现邻居王某家一棵树的树枝伸进自家院内,于是将树枝砍断。王某发现后,到吴某家中责问。争吵中,两人发生厮打,吴某受伤。吴某儿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鉴定,吴某伤情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对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但未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吴某。因不知晓案件进程,吴某儿子来到新县检察院进行申诉。
新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便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派出所发出检察建议,与派出所交流沟通。派出所采纳检察建议,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吴某,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王某提请批准逮捕。随后,该院和该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当地派出所所长、办案民警等相关人员召开案件讲评会,就此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纠正和改进建议。
“通过反向审视,提出有对策的分析报告,倒逼相关部门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才是反向审视目的之所在。”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案件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个案讲评17次,类案讲评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