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融入的内容不同。西方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内容主要限于政治方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民主与法治这些价值的形成最初是出于反抗政府、限制政治权力的需要。这些价值目标深层次的价值基础是个人主义。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三个层面的价值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三个层面的价值追求全面概括了人民对于社会秩序的理想图景,更好地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及全民守法提供全面的价值指引。
融入的方式不同。因司法在西方法治秩序中享有突出的地位,西方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所采取的主要方式是以司法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融入法治建设过程中不仅注重司法建设,同时加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如,信访、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以及某些特殊纠纷的调解机制,由此实现的一种和平状态不仅是形式上的公正,而且是情理上的公正,反映了对和谐价值的不懈追求。
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历史命运、基本国情,注定我们必然要坚守根植于中华文化沃土又具有中国特色的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应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实现方式和途径。
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与中国特色。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必须坚定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这一思想作为主心骨、定盘星,贯彻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各领域,通过法治建设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