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党 建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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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工作统筹 信息共享 问题督办

潢川“三项联动”实现派驻巡察无缝对接


本报讯(张洁)自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潢川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以巡察工作为契机,通过强化与巡察监督相互协作、联动配合、信息共享,实现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无缝对接,放大党内监督效应,达到“1+1>2”的效果。

统筹工作联动,派驻、巡察形成监督合力。巡察组进驻前,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提供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涉及领导干部及下属股(室、站、所)负责人案件查办、干部廉洁自律等监督情况及工作资料。巡察组进驻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要求参加县委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动员会和巡察反馈等相关会议,了解巡察程序、巡察任务、巡察时限、巡察整改及工作职责等,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巡察组进驻后,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其授权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执纪、贯彻上级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工作情况介绍,推动派驻、巡察形成监督合力。

信息共享联动,派驻、巡察互通监督情况。建立派驻机构、巡察机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交流监督信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监督情况,提出巡察建议,当好巡察组发现问题的“探头”,提高巡察组的巡察针对性;巡察组对巡察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线索,直接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对巡察移交的《整改通知书》和信访事项,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相关情况。

问题督办联动,派驻、巡察跟踪监督落实。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抓好整改落实,并会同巡察办、巡察组共同做好反馈整改的督办督查。实行协同会商,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在领取问题事项、形成初核报告和提出初步意见三个关键环节与巡察办、巡察组密切沟通,全面了解掌握巡察情况,保证问题线索办理质量,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巡察办反馈办理结果,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及时跟进、问题线索办理件件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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