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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


本报讯(陈洋)近日,商城县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诈骗案件。目前,该名男子已被法院判处刑罚。

据了解,被告人樊某居住在郑州,长期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代办C1、B2驾驶证的信息,为取得受害人信任,樊某谎称自己是郑州市某交警支队干警,并时常在其微信朋友圈上传身穿警服的自拍照、警察开会的视频等。在受害人将钱汇到其账户后,便将受害人从微信和手机上拉黑,从此杳无音信。从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樊某先后骗取被害人张某等四人共计76200元。经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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