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辉
“张叔叔,我这次高考考取了二本的成绩,我只想给您打个电话。”说着电话那头传来小吴久违的笑声……
今年2月,就读某校高三的住校生小吴,在一次夜自习下课后,趁寝室无人之际,将好友小静的银行卡窃取,并分两次在银行ATM机共取出了3000元。两天后小静发现存折被盗并报案,该案很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了慎重处理案件,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通过走访村委和邻居,了解到小吴作案时不满18周岁,正在备战2018年高考,因为家境清苦父母带着一个弟弟长年在外打工,她自幼便与年迈多病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之后,检察官又深入学校进行调查询访了解到,小吴成绩优秀,在校表现也很好。检察官通过多次提审和走访后得知,小吴盗窃的钱财是用来帮生病的爷爷买药。
考虑到小吴作案时为未成年人,为初犯、偶犯,犯罪金额较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积极组织小吴、被害人小静及双方的家长在一起进行了刑事和解。该院检委会经研究决定,对小吴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如今小吴考上了大学,当听到电话那头久违的笑声传过来时,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内心终于有了一丝欣慰。
据了解,该院近年来已对5名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其中3名已考上大学,2名已就业。这一做法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多重效果,得到了涉案当事人和家庭、学校等有关方面的广泛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