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金鑫)今年以来,潢川县坚持念好“三字诀”,以典型案例为基,持续深化拓展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高”字引领。县纪委始终坚持在政治站位上高之又高,不断增强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第一时间将省、市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向县委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会传达,并及时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部署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作为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走在前、干在先,做示范、当榜样,把讲政治贯穿到以案促改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新”字带动。实行“红黄蓝”三色廉政风险预警法,要求全县各单位工作人员都要结合自身岗位,对照典型案例,排查个人在工作流程、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按廉政风险等级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工作生活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做到关口前置、防微杜渐,充分体现运用第一种形态执纪的具体化、落地化。
“实”字支撑。县委印发《关于规范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办法》,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流程图,对全县各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行全程指导。全县各单位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严从实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分片联系督导,全面强化督促检查,以钉钉子精神稳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已有46家单位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8次,各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85次,520余名党员干部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和心得体会,以案促改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