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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新闻网 信阳晚报
2018年 7月13日 星期五
王淑娟
近日,息县法院宣判一起开设赌场案。经查,在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家住息县长陵乡的杜某通过邀请牌友、其他村民等方式,在自家房屋后的一间彩钢瓦房内提供赌博场地、赌博工具进行赌博,并从每次的赌博活动中抽成,至案发时已渔利10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杜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