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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建立联动查控车辆机制 平桥区法院顺利执结首例扣车执行案


本报讯(王雪阳 杜正威)6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签订了《关于加强联动做好车辆查缉布控工作的实施细则》,协议签订后,法院与交警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法院因执行案件需要,可以委托交警部门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车辆。交警部门在接受委托后,及时将查控信息录入车辆查缉布控系统进行查控,若发现法院委托协助查扣的车辆,将协助扣押并及时通知法院,破解了长期以来被执行人车辆难以查扣的难题。

7月8日,平桥区法院在信阳交警支队柳林中队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一辆涉执车辆,有效打击“老赖”行为,这是信阳交警部门配合法院查扣的“第一车”。

信阳某置业公司是该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金额共计4万余元。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该置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也联系不上。平桥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快速执行团队团队长王申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实该公司登记有机动车,但苦于找不到该车辆,案件一直无法执行到位。

联动机制建立后,王申迅速将该案的涉案车辆信息进行梳理报送信阳市中院,并向交警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7月8日一大早,信阳交警支队柳林中队和信阳市中院联系,协助扣押的车辆在柳林检查站被扣留,信阳市中院立即通知平桥区法院,王申接到通知后,随即带人前往柳林将该车成功扣押。

被执行人车辆查控联动机制建立后,平桥区法院将定期把查控车辆名单提供交警部门,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调,形成联动长效机制,提高车辆查控效率,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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