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梅 倩)日前,息县法院执行干警陈聪一行带着当事人到息县某中学。他们这次不是找申请人,也不是找被执行人,只是协助一位爸爸去会见他的两个孩子。
2017年6月,林某与妻子调解离婚,息县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两个孩子都由林某前妻抚养,林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并依法享有探视权。
调解书生效后,林某因为前妻的阻挠,始终无法见孩子一面,于是便以拒付抚养费要挟,要求行使探视权。
因为长时间没有收到孩子的抚养费,林某前妻于2018年6月13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林某支付拖欠了11个月的子女抚养费。
案件立案后,承办人依法向林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林某得知此事后便立刻来到法院执行局向承办人说明情况。
承办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立即与申请人沟通。然而承办人与申请人的沟通并不顺利,申请人拒绝了承办人提出的让孩子见见父亲的要求,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了促使案件顺利执结,也为了满足一个父亲的心愿,承办人决定到林某两个子女就学的学校走一趟。随后,林某跟随承办人一起进入孩子所在的寄宿制中学,经过与校长协商,林某终于在历时一年后见到了自己的孩子。会面结束后,林某在案件承办人的见证下,将全部执行款交到了学校老师手中,委托其代孩子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