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罗燕杰)6月15日,市国资委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求,通报典型案例,安排市国资委系统以案促改工作。
会议首先集中观看了郝长云案件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了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会上宣读了信阳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经理周高峰违法案件刑事判决书,并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自律不严、贪欲泛滥、知法犯法,是其犯罪的主观成因;一把手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财务管理松散混乱,是其犯罪的客观成因。同时这些案例也警示大家:一是知法更当畏权;二是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三是必须完善制度建设;四是必须强化权力监督。
会上,针对以案促改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指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关键在选好案例,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这些典型案例为镜,深刻汲取教训,深入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和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规范权力运行。
最后,会议强调,作为国资系统同志,一是要以典型案例为镜,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以案明纪抓关键,进一步深化从严治党。开展以案促改,关键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的剖析整改,各单位要成立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剖析整改、突出制度建设、突出惩治腐败、突出改革攻坚,把以案促改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要以案促改勇担当,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委系统各级党组织是本单位以案促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组)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委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以及委系统优良政治生态得到持续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