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军
2013年7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受雇于别人合伙经营的砂场,负责收购、租赁固始县丰港乡、三河尖乡沿史灌河两岸及河道内沙滩。其间,他长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20多人,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手段对沙滩资源进行控制。
同时,该团伙成员还在固始县城区等地多次有预谋、有组织地进行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孙某(男,80后,户籍所在地固始县丰港乡),就是李某手下的一名“马仔”。
2017年5月16日凌晨,李某带领手下的“马仔”孙某等30多人在丰港乡一宾馆聚集,经预谋后,有组织地窜至三河尖乡王棚村一砂场借故滋事,持气枪、砍刀、钢管等工具将砂场工人胳膊砍伤,将一辆东风牌越野车砸坏。固始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受害工人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固始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砸车辆损失价值为1772元。
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固始县警方一举将李某犯罪团伙覆灭,孙某侥幸逃脱。
经审理,固始县法院认定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靠山”倒了,孙某慌了。迫于压力,4月26日,孙某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近日,固始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孙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