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伊凡)近日,市国企改革办组织两个督导组,分别赴浉河区、新县和潢川县、淮滨县、光山县等5个县区开展以“僵尸企业”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国企改革攻坚工作督导。
自全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大部分县区调整充实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家“僵尸企业”成立了科级领导干部任负责人的处置工作专班,处置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浉河区行动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方案,相关企业及主管部门研究政策,落实任务。新县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上报的“僵尸企业”处置方式,对每家企业的具体改革方案进行了细化,具体工作仍在推进当中。潢川县17家企业均明确了处置措施,计划7月底前完成。淮滨县成立了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改革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全力推进处置工作,计划7月底前完成。光山县成立了“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处置的3家粮食企业都成立了专班,制定了处置措施,目前正在逐步推进,计划7月底前完成。
督导组在督查中发现,仍存在部分县区重视不够、国企改革力量薄弱、处置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全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会,通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情况,由各县区政府、市属企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订并向市政府递交“僵尸企业”处置目标责任书。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安排有处置任务的县(区)国资、财政、人社、工商、税务、国土、规划、房管等职能部门和市、县属企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参训,邀请省、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有关负责同志讲解政策规定和操作实务。完善工作机制,要求各县区将新成立或调整充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文件和“僵尸企业”处置相关组织领导机构文件重新上报市企改办备案。县区政府、企改办、县区相关职能部门、有改革任务的企业主管部门均需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健全上下对口和横向联系相结合、政令畅通、沟通便捷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