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瑜珊)为切实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突出问题的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5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执法检查工作部署会。22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
按照方案,这次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新江任组长,张国晖、李群茂、詹玉锋、郑志强、熊静香、杨明忠、严谨任副组长。将分成7个检查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对全市实现检查“全覆盖”。5月底前完成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会后,执法检查报告连同会议审议意见一并送市政府办理,今年年底前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将跟踪监督。
此次执法检查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实地查看、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将重点检查法律制度和法律责任的落实情况,及依法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将重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情况、重点河流流域治理情况、工业污染源防治情况和农业农村环境综合防治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