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书源)“是组织的温暖使我从迷茫中解脱了出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倍努力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决不辜负组织的期望。”
因在危房改造中未能正确履职尽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光山县北向店乡徐斗塘村支书胡某,情绪一度十分低落,工作没干劲。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对其开展关爱回访后,徐某逐渐放下思想“包袱”、解开心里“疙瘩”,把村里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为做好纪律处分“后续工程”,防止一处了之,今年以来,光山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关爱回访”制度,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疏、帮、带”,把关爱教育延伸到党纪政务处分之后、延伸到发案单位,真正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关爱回访”采取登门回访、座谈回访、委托回访等方式,按照“三看一谈”的原则进行。即:一看回访对象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思想汇报等情况,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消除思想顾虑,增强纪律观念;二看回访对象工作总结、单位鉴定、同事评价等,详细了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效,鼓励积极干事创业;三看案发单位会议记录、工作台账等,确保处分执行到位,维护纪律严肃性。通过谈心谈话,面对面听取回访对象真实想法,收集合理建议和诉求,将组织的关爱传递给每一名受处分人员。
同时,建立受处分人员关爱回访管理台账,对现实表现、整改情况、回访谈话等逐一登记,归入档案,作为处分解除或延期的重要依据。对彻底改正错误、思想转变较好、工作实绩突出、干部群众认可的同志,积极向组织予以推荐使用。对拒不改正错误,甚至在受处分期内再度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