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月明)为贯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总体要求,潢川县委印发《关于规范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从19个方面对以案促改工作各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突出以“案”为基础、以“剖”为支撑、以“教”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以“案”为基础,突出典型性。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例作为“以案促改”的标靶,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优先选取发生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的案件,突出案件的典型性和警示性,不可挑挑拣拣、避重就轻、回避矛盾。目前已下发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例30起,要求全县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以“剖”为支撑,突出针对性。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权力规范、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突出针对性。剖析个案,要求仍在原单位工作的“案中人”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现身说法,案件剖析报告要公开张贴,供干部职工学习;剖析共性岗位,围绕腐败问题多发易发岗位,确定风险等级,将风险等级最高的红色风险等级警示牌放在工作人员办公桌显眼位置,时刻提醒;剖析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以案件剖析进行责任倒查,着力解决因“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的问题。
以“教”为关键,突出震撼性。着重开好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廉政先进工作者发言、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和忏悔录、重点岗位人员表态发言、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上专题党课等六个环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力求触及灵魂、震撼心灵。
以“改”为目标,突出长效性。针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求立行立改又集中整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针对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力等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动态调整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权利运行流程图,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