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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 高效审判

平桥区法院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初见成效


本报讯(张万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桥区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4件24人,已审结11件21人。在已判处的21名犯罪分子中,判处有期徒刑的19人,免予刑事处罚的2人。该院成果排名始终位居全市前列,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在全市扫黑除恶犯罪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后,该院立即研究部署落实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了院长总体抓、负总责,主管副院长具体抓、负主责,刑事审判队伍全力抓、负全责,形成全院各部门、全体法官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突出重点,依法严惩。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该院确定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并处罚金,依法没收、追缴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对11名犯罪分子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共计80.88万元。

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予刑事追究的犯罪案件,该院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被告人认罪、悔罪,初犯、偶犯,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对具有自首、检举、揭发、有立功表现的,坚决从轻、减轻处罚;可以适用缓刑的依法适用缓刑;对犯罪轻微的,依法免予刑事处罚。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有9名犯罪分子向7名被害人进行了赔偿,赔偿金额29.5万元.

“快”字当头,高效审判。该院坚持“六个当天”,即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当天送达起诉书副本、当天确定主审人及合议庭成员、当天通知受害人、当天告知被告人及其亲属积极退赃赔偿、当天确定开庭时间。同时,确保“八个优先”,该院特开“绿色通道”,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优先审理、审委会优先研究、文书优先签发、文印室优先打印、经费优先保障、车辆优先使用、人员优先调配、执行优先行动。该院审结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30天,最短的仅11天,无一起超审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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