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夏训巍 简碧雪)“原来离家不远就是养猪场,太臭了,根本没法住。现在好了,养猪场搬走后,鸟语花香又回来了……”4月10日,居住在淮滨县台头乡王庄村的村民们围住了前来回访的检察官高兴地说。
2017年9月,该院干警在走访期间,发现该村紧邻337省道的华强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禁养区范围内,附近居民苦不堪言。为查清具体情况,该院环境资源科检察官先后多次深入现场,经调查,发现华强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饲养过程中,未经无害化处理,肆意将产生的污水和生猪粪便直接排入附近沟渠等,严重污染环境,周边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该院认为,华强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污水直排问题,与台头乡人民政府在本辖区内整治监管不到位有关。2017年9月,淮滨县检察院遂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向台头乡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台头乡当即采纳建议,会同该院环境资源科检察官共同勘查现场,责令养猪场立即关停整顿。现涉案养殖专业合作社已搬迁至新厂区,并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置系统。
据悉,为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助力生态环境保护,自2017年以来,该院共批捕破坏生态资源犯罪1件1人,起诉15件18人,发出检察建议5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