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潇 马金奎)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浉河区检察院采用教育、宣传等措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院依照《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精神,在办案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认真执行每案必需法定代理人到场、亲情会见制度。并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采取检企、检校共建等方式,建立观护基地、重返校园读书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跟踪考察,对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考察期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地挽救未成年人。
同时,该院积极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校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庭审观摩”、“防拐骗”、“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法制宣传教育课,提升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引导他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诱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