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新俊
2017年7月和9月,《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继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顺利获批通过,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当年的立法计划圆满完成。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信阳市已制定出台了3部法规。
法者,治之端也。一部部法规的制定实施,正在悄悄改变着信阳人民的生产生活。这些改变的背后,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进地方法治进程的不懈努力。一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立法工作职责,为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确保立法方向、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才能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矛盾,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各方达成立法中的最大共识,保证地方法规及时出台和有效实施。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全过程。坚持根据市委研究确定的中心工作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立法计划,坚持立法计划及时向市委报告,坚持法规草案在审议前报市委研究审核,坚持对法规制定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报市委讨论决定。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多次向市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市委常委会对条例修改的意见。
发挥主导作用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订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勇于担当,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整体把握立法进度,牵头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难点问题,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参与立法。在两部法规起草阶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在议案提交人大审议前,主动和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了解法规起草情况;每项法规议案提交人大后,组织召开不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法规获批准后,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两年的实践,我市“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方有序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已有效形成。
突出急需管用
在选择立法选题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将立法选题与中心工作以及地方特色相结合,慎重确定立法项目。作为全国生态示范市,山美水美是我们的金字招牌。同时,水污染防治也是2017年全国环保工作的主题之一,结合实际需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制定出台了《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条例按照水污染防治的最新要求,对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进行保护,顺应了人民群众愿望,呼应了环境保护的时代主题,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关心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制定是在我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的背景下展开的,条例的出台,配合了我市中心工作,也回应了广大市民对美好城市生活的期待。在制定《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过程中,不简单地照搬照抄上位法,而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立法所要解决矛盾的焦点,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达到最好的实施效果。如在《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对于一级保护区范围过小,二级保护区保护程度不能适应现实要求的问题,反复研究论证,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最终在有上位法支撑的前提下,明确了较为严格的二级保护区禁止性行为,为有效解决饮用水源取水口周边污染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坚持开门立法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积极探索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立法运作机制,拓宽立法参与渠道,不断提升立法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保障立法质量。一是注重听取代表意见,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每项法规草案在审议阶段,均通过多种渠道征求市人大代表意见。确保人大代表深度参与立法,反映公众最真实的立法诉求。二是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依托原有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咨询委员,借助市法学会的平台,成立了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库主要由高校教师、律师和相关行业带头人组成。在立法中,积极发挥这些专家、学者作用,从征集立法项目,编制立法计划到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都邀请他们进行专题研究论证。三是注重深入调研,积极学习外市先进经验。为确保两部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部门和机构在法规制定过程中,深入基层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和收集县区与相关部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此外,立法中还注重学习外地成熟经验。在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时,就借鉴了大连市关于烧烤夜市、小商小贩和公共绿地管理的好办法。四是注重多渠道听取意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每项法规草案,都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全文刊登,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将征集的意见与论证会、评估会和立法调研收集的各方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把握和充分反映群众意愿。召开面向不同单位、不同社会群体的座谈会,集思广益,凝聚共识。
重视法规宣传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提升社会和公众的知晓度是法规获得良好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法规的宣传工作,在法规的制订过程中和获批后,都安排和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宣传报道。在法规制订过程中,通过公布法规草案,宣传法规制订进展,把征求公众意见的过程作为法规宣传的过程,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和参与。法规获批后,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条例文本,便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学习和把握。每部法规出台后,协调信阳电视台、信阳日报社进行专题报道,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充分报道法规从选题、立项、起草、审议、修改到出台的全过程,增加立法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对法规有更深的认识,为法规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