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波
3月16日上午,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干部进驻誓师大会召开,标志着全县派驻机构改革迈出关键一步,意味着该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
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是强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潢川县按照实现全覆盖、科学设置机构、强化统一管理和选优配强干部的四项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为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提供坚强保证。
领导机制转型:从纪检组到派驻纪检监察组
“有些县直单位处于监督薄弱地带,没有纪检组,只有一名纪检员,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组作为该单位的内设机构,人、财、物接受该单位领导管理,如何保证监督力度?”这些困惑,一度是摆在纪检组面前的“老大难”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必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为防止派驻纪检组演变为被监督单位的内设机构,导致上级监督变为同体监督,潢川县纪委监委在上级纪委监委的指导下,结合潢川实际,积极探索。在派驻形式上,根据业务相近、职能相似、工作便利和监督对象多少实行综合派驻。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向县纪委监委负责,不分管授权监督单位的业务工作,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实现业务、人员、编制、组织关系、后勤保障等由县纪委监委直接管理,彻底剪断同体监督的“脐带”,实现身份角色的“松绑”,避免存在“同在屋檐下,同吃一锅饭”导致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想监督的现象,凸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让派驻干部站在更加超脱的立场上,理直气壮地履行监督责任。
目前,全县共设1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单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称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县直单位及所属企事业机构。原有的县纪委派驻机构、监察室和各部门内设纪检监察组织、监察室同时撤销。
“统一管理后,我们纪检组的位置更加明晰,监督履职的腰杆更硬了!”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苗玉华说。
干部队伍选配:从逐人把关到选优配强
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有自身“硬起来”,方可去行“打铁”事。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国法的捍卫者,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更时刻面临着腐蚀与被围猎的考验,如若在作风和纪律问题上偏出一尺,党风廉政建设就会与党中央的要求偏离一丈。
在派驻干部的选配上,潢川县纪委监委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第一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留任,不“照单全收”,逐个把好新进人员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同时,按照“进出平衡、交流优化”的原则,适当开展干部交流,并对转岗交流的干部妥善安置。
针对县直纪检监察干部单位性质、编制、身份的复杂状况,对公检法司、参公事业单位、聘干身份人员的编制和工资关系暂不划转,确保上述单位干部在改革中的切身利益不受损。
派驻机构改革并非简单意义上的“撤并机构、划转人员”,其核心是“派”,优势在“驻”。“担子更重了,责任也更大了。首先要弄明白我们从哪里来,发挥好‘派’的权威;还要明白有什么作用,发挥好‘驻’的优势;更要明白相互关系,找准定位,敢于善于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毛恩军说。
监督范围拓展:从党内监督到“三位一体”
3月19日上午8时,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干部进驻誓师大会后的首个工作日,17个纪检监察组早早来到各驻在单位,与驻在单位班子成员见面。至此,17个纪检监察组全部挂牌到位,正式进驻履职。派驻机构改革后,监督单位从63家增至90家,实现了对包括党委部门在内的县直单位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在此之前的不到2个月,1月21日上午,潢川县监察委员会挂牌组建到位。监察体制改革后,潢川县监察对象由之前的0.69万人增加到2.26万人,实现了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推进监察体制和派驻机构这两大改革,目的就在于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提升监督实效,实现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以及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三个全覆盖,推动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派驻机构的成立,只是改革进程中的关键一步。“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流程和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抓好对派驻干部的业务轮训、履职监督等各项工作,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让派驻机构‘派得权威、驻得有为’。”潢川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高福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