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思泉)三年来,潢川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依法开展各项未检业务工作,不捕率由28.5%上升到70%,不诉率由11.3%上升到40%。
观念转变到位。该院未检部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指导案例,不捕、不诉工作的指导意见使干警的执法观念有了更大的转变。“忠实于案件事实,忠实于法律,回归办案本质”的理念逐渐确立,对以捕促赔、以捕促稳的问题考虑得少了,办理案件的站位逐渐提高了。
政策落实到位。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该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依法落实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和“特殊、优先、平等、双向”的司法保护理念,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方法措施到位。在工作中,承办人在查清案件事实、分析其社会危险性、有无再犯可能性等基础上,还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调查其家庭结构,是否具备有效的监护条件。并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确定考验期限,成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认真做好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监督考察。
解决问题到位。三年来,该院不捕不诉的案件未发生任何上访、申诉、自诉等情形,也未接到公安机关的复核要求,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