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罗公宣)近日,罗山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行动中加强案件侦办力度和打击效能,依法刑事拘留两名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
近日,接群众报警称:在辖区某酒店有两名男子酒后滋事。赶到现场后,民警见两名男子正在大厅内酒后滋事。民警随即将二人口头传唤至办案中心约束至酒醒。并随即查明其身份,二人分别为刘某和张某某。经询问和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信息得知:当天中午刘某和张某某在该酒店吃饭后,先是张某某对酒店电梯进行随意踢踹,又来到前台对服务员抛掷杂物,随后在该酒店门口对两名保安李某某和史某某进行殴打。法医学鉴定结果:被害人之一的李某某为轻伤二级,张某某、刘某二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