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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新闻网 信阳晚报
2018年 3月9日 星期五
本报讯(王淑娟)近日,息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家暴离婚案件。
张强(化名)与李美(化名)已年过四旬,育有三个子女,2015年5月的一天,张强在一公园内看见李美与一男子谈话,遂认定二人有暧昧关系,随后二人发生了争吵,张强再次向李美动了手。
李美因长期遭受张强殴打,已无与其继续生活的意愿,但张强坚决不同意离婚,于是李美于2018年1月向息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调查后发现这是李美第二次提起离婚,经审理后认定二人感情确已破裂,遂支持了李美的诉讼请求。最终,张、李二人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