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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招呼偷开车 擅自处理触刑律


本报讯(杨璐)不打招呼就将朋友的车私自偷开走,将车抵押获得现金挥霍。近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

2017年12月一天,嫌疑人刘某的姑姑请嫌疑人刘某夫妻二人及被害人杨某到其家中吃午饭,下午5时左右,刘某在未向杨某打招呼的情况下,私自将杨某的黑色日产天籁车偷开走,后将该车开到北京,将车辆抵押给别人,获得现金36000余元,在北京将获得的现金挥霍。

经审查,刘某曾因盗窃被湖州市吴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前科,以前也曾有过类似的行为,且此次涉嫌盗窃罪的证据充分,盗窃的数额巨大,最终,罗山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嫌疑人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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