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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新闻网 信阳晚报
2018年 2月9日 星期五
本报讯(李霞)1月31日上午,新县法院刑事庭庭长胡冬明一行到新县高中,及时给该校90余名学生送还被盗财物及退赔款,并为失窃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防盗安全知识课,取得了学校老师、学生的一致好评。
2017年10月24日20时许,被告人陈某在新县高中累计盗窃14个教室96名学生的现金26325.5元及魅族蓝Note5手机一部。这次校园失盗案件,影响面较大,在接到这个案件后,胡冬明高度重视。2月1日,新县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