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继良)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根据环保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我市2017年需核发排污许可证13张(2张火电、2张造纸、2张钢铁、6张水泥、1张焦化)。为此,市环保局成立了由总量科牵头,多个相关科室组成的排污许可证审核小组。为了尽快帮企业办好排污许可证,市环保局多次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参加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组织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培训会,并对企业就填报所遇问题予以指导解答。2017年5月30日,我市火电、造纸行业4张排污许可证(2张火电,2张造纸)全部发放到位,2017年12月19日,信阳市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9张排污许可证(2张钢铁,6张水泥、1张焦化)全部发放到位。至此,信阳市2017年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全部完成,走在全省前列。
所谓“一证式管理”既指大气和水等要素的环境管理在一个许可证中综合体现,也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要求;新增污染源环境影响评价各项要求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应当承担的污染物排放的责任和义务均在许可证中规定,企业守法、部门执法和社会公众监督也都以此为主要或者基本依据。我国排污许可实施综合许可,一企一证、综合许可,将一个企业或者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许可在一个排污许可证集中规定,将环境执法检查集中到排污许可证的监管上。这样既能更好地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行政审批数量;又能避免为了单纯降低某一类污染物排放而导致污染转移,达到促进企业达标排放,有效控制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的目的。
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五年。与老版排污许可证不同,新版排污许可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有专属二维码,电子、纸质同步记录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监测情况等信息,电子版信息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上公示,可供随时查看。
依证监管是排污许可制实施的关键。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后,及时开展检查;对有违规记录的,提高检查频次;对污染严重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执法频次与处罚力度,推动去产能工作。现场检查的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记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2018年,市环保局将对屠宰及肉类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陶瓷制品制造等行业进行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按照国家部署,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