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本群 王惊雷)2017年以来,光山县检察院在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攻坚”活动中,以该县突出存在的河砂超采、外运等问题为突破口,广泛深入实地调查,发现河砂运输管理中车辆超载、不覆盖等情况时有发生,312国道、213省道沿线的非法堆砂点、旱砂场取缔不彻底,河砂运输、贸易公司缺乏管理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扬尘污染和道路破坏,已构成环境污染。
结合发现问题,该院向县河砂办提出了检察建议,并就调查情况撰写了相关调研报告,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主要领导批示,为县政府提供了决策参考。该县政府要求县河砂办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加以解决,并部署了打击取缔非法堆砂点、旱砂场专项行动,发布了对运输砂石车辆实施禁行限行的通告。按照县政府要求,全县40余个非法堆砂点、旱砂场要在2017年12月20日前关闭,并由检察院全程监督。
该院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多次实地检查,发现绝大部分非法堆砂点、旱砂场均粘贴有县政府通告,并关停营业,堆积砂石已转运完毕,但地面建筑没有拆除,达不到恢复原貌的要求。该院将情况反馈给县政府,县政府下达文件,要求由县国土、县住建、县河砂办、各乡镇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地面建筑予以限期拆除。该院积极配合联合执法组,多次参与联合执法,在执法现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县除了3家堆砂数量巨大的旱砂场取缔工作进入扫尾阶段,其他已取缔完毕,为下一步土地复耕提供了基础,该院将继续加强监督,确保生态得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