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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助力脱贫攻坚 加快乡村振兴


——来自“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光山县的报道

光山县2017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示意图

本报记者 王博 潘家栋

光山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探索

按照以“乡(镇)为主、村为主导、因村施策、突出带贫”的原则,光山县积极探索出切实可行的路径

四种经营管理模式

一是独立投资模式 二是领办控股模式

三是非主体参股模式 四是混合经营模式

四种有效实现形式

一是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经济 二是大力发展服务经济

三是加快发展农村物业经济 四是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

江湾“三社”带民富

本报讯(记者 潘家栋)如今,熟悉江湾村的人路过321国道光山县与罗山县的交界处,不禁会为之点赞:没变的是地理位置,变化的是物质精神。

江湾村属光山孙铁铺镇,是个重点贫困村,单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就有258户1113人。过去,该村“想为村民办点实事好事,确实没钱。”近年来,该村“两委”积极施策,因地制宜成立“三社”,以盘活土地资源为抓手,规模化发展种养业,全程农业机械化对外服务等,形成各具特色的增收模式,不仅走出了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窘境,还为村民找到了脱贫新路子。

该村的成功做法是成立3个合作社,即成立土地使用合作社,盘活闲置土地增收,采取整治“空心村”,开发荒山、水面,流转530户土地经营权等,盘活土地资源3300亩, 2009年3月,依托存量土地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了土地信用合作社,当年注册资金就达600万元,充分发挥了存量土地的规模效应;成立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实现劳务增收,2009年8月5日,由种粮大户发起,村“两委”商议,共同出资175万元,成立了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有效解决了种植大户的耕种收割难题,不仅减轻了劳动强度,节约了生产成本,还向周边地区开展延伸服务,年可创利10余万元;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扶持发展产业增收,江湾人明白“有了钱才能好办事”这个理儿,2010年5月,该村在集体、自有资金60万元的基础上,招商本村创业成功人士入股该社,100多万元成立了资金互助合作社,对有潜力的农户提供低息借款,帮助发展产业脱贫。

发展是硬道理。江湾村被确定为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如今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已从不足万元发展到2016年的50余万元,村级集体资产达3200万元。

晏岗“四园”出新彩

本报讯(记者 王 博)今年的第一场雪将晏岗村装扮得满眼素雅,但在银装之下的油茶、苗木以及精品旅游线路、农家乐等让人回味无穷。昔日“脱贫无门,致富无路”的晏岗村人,不等不靠不要,苦干栽下梧桐树,如今引得凤凰来。

晏岗村是光山县槐店乡的一个小村庄,全村8.55平方公里的土地,养育着2688人。十多年前,晏岗和其他贫穷的村庄一样,年富力强的人都加入到外出打工的“大军”中,国家级贫困村的帽子一戴就是多少年。

贫穷不可怕,关键要实干。2013年,晏岗村“两委”抢抓美丽乡村试点建设的机遇,改善居住环境,突出产业发展,通过实干巧干,使晏岗村的贫困帽子早在两年前就抛到九霄云外。同时,也成为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

晏岗村属浅丘地区。村里虽有油菜、苗木种植等传统产业,但基础设施薄弱成为制约该村发展的瓶颈。2013年,该村成为全省首批70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之一后,各级政府先后投入2905万元,加快了基础设施和特色产业的建设,现已形成了“四大园区”,即司马光山生态旅游观光园占地1000多亩,是该县“我为光山栽棵树”的活动基地;河南省南树北移实验园占地1200亩,是省林科院的林业科技示范基地,目前已发挥显著的生态效益;“大广”农牧循环经济养殖园占地500亩,集种植养殖、乡村旅游为一体,发展势头良好;万亩油菜园总占地2.3万亩,共覆盖7个村,其中晏岗村就集中流转土地8000亩,引进了国伟公司、联兴公司等企业和新型经济组织,走“公司+基地+农户”模式,每亩增收2000元,实现农民收入不断提高,晏岗村也于2015年整体脱贫。

新年刚过,光山县又传喜讯。作为我市唯一的“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一年来,该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总额和试点村个数均居全省第一,实现了全县所有有贫困人口的村全覆盖。

这是该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的又一崭新成果。

2016年,河南省被国家财政部确定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2017年,通过公开竞争,光山县被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确定为全省20个“河南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之一。

为全面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该县2017年4月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15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742万元,投放到106个贫困村和1个省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其中:省级试点村13个,包括省派驻第一书记的1个村;其他94个贫困村,每个村投入100万元以上。2017年12月,该县又整合涉农资金2320万元,对全县232个有贫困人口非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给予支持。截至去年年底,该县累计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3820万元,包括省级补助1742万元。

该县是传统农业大县、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面积1835平方公里,总人口85万,辖22个乡镇(街道)、360个村(居委会); 总耕地面积121.9万亩,基本农田面积109.4万亩,是全国产粮大县、全国油料百强县、全国产茶重点县、全国油茶科技示范基地、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光山县委、县政府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下乡深入调研,并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定期召开研判会,及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分包乡镇的县处级领导驻村坐镇指导;县委组织部以“严乡强村育新计划”为抓手,多次组织召开集体经济发展座谈推进会;县财政局广泛搜集外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并以《农村综改简报》方式予以推广。

为落实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光山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财政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实施意见》,按照扶志扶智、就业优先、市场导向、群众自愿、规模经营、唯一性等原则,明确了重点产业和带贫模式。根据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该县重点支持六大产业,即特色种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电商流通业、羽绒产业、旅游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带贫模式分为六种,即带动就业、现金分红、土地流转、订单生产、股份经营、提供种苗和技术。 同时采取直接帮扶、合作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帮扶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该县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光山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助力产业脱贫实施方案》,确定了具体的扶持对象和资金规模,对项目管理、资金拨付和报账及收益分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提出4大方向,即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采取村集体成员认可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利用财政扶持资金、村级集体资金以及村民自愿投入的资金,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保值增值。

据统计,目前该县107个试点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中非主体参股模式及混合经营模式101个,独立投资或领办控股模式6个,主要实现形式为资源经济25个、物业经济1个、发展基金81个村。

一年来,光山县不仅珍惜竞争得来的“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的机遇,而且倍加珍惜国家的一分一厘投资资金。为了让每一分钱投资都能“用在刀刃上”,该县针对每个扶持村的不同情况,突出效益、精准施策。

——盘活资产辟新径,组织开展清产核资,摸清资产总量结构,分类搞活资产经营。盘活现有资产,引导村级经营实体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以及水利水电工程设施等集体财产,通过依法改造、发包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进行盘活,取得经营收入。

——开发资源变方式,对无偿占用、低价发包的村集体土地、林地、水面和未利用土地等集体资源进行认真排查。对原发包合同操作不规范、内容与价格有失公平的承包合同,依法按程序重新修订完善,并重新发包,或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进行转让、出租等,规范使用行为,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整合投资增收益,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将村级经营实体投资建设的服务性社会事业项目,确定合理价格,实行有偿使用。对各级财政资金建设的公益性设施,纳入村集体资产范围,工程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村级集体经济产生的资金收益,纳入村级经营实体统一管理。

——发展服务活经济,鼓励村级经营实体创办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服务组织,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为企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指导、信息提供、农机作业、物资供应、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产品加工运销等生产经营服务,增加集体收益。鼓励村集体统一组织土地流转,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适当的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

——招商引资促增收,鼓励村级经营实体发挥自身优势,为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其他产业园开展招商引资、企业招工服务。结合林业生态园、茶叶基地、油茶基地和苗木花卉基地,走“公司+基地+农户”合作模式,吸收贫困村贫困户在家门口就业,带动农民脱贫,减轻村集体负担,间接增加村级收入。

为确保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落到实处并发挥应有的效益,该县立足村情,因村施策:对具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优势等基础条件比较好,村“两委”执行力和公信力较强的村,引导其采取独立投资模式或领办控股模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少数收入低、地理条件差、利用资源项目十分困难的经济薄弱村,引导其以非主体参股模式采取基金式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入股企业或县农业综合开发公司,按每年不低于8%的年利率分红,确保每村每年获得固定的收益。

行政村是我国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单位,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就是为了强本固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此,该县统筹兼顾,精准发力。

——财政扶持。县政府先后两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078万元,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对所有有贫困人口的村实行全覆盖。

——落实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村集体依法开展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水域使用权、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县“金财”担保公司、财政扶贫开发公司等积极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固定资产投入、项目建设、农业保险等提供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村集体企业参股到省市涉农示范企业或县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实现固定分红增收。

——落实结对帮扶。组织开展部门帮村和村企结对、村银结对,把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帮扶重点,从资金、项目、人才、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

——突出带贫。涉农整合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均作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股金入股到相关市场经济主体中,其资金为村集体固定资产。但村集体不参与生产经营管理,只收取相应分红,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帮扶贫困户。相关市场经济主体与贫困村签订协议,由村集体按8%的年息收取分红,村委会按每5万元带1户的标准,确定带贫户数,与贫困户签订带贫协议。脱贫攻坚期内,将分红收益全部用于帮扶贫困户,脱贫攻坚结束后,分红收益可用于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或用于政府兜底贫困户的临时救助。

——加强项目跟踪。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办、县产业办、县农业局等部门安排专业人员到试点村,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调研,总结先进经验,广泛宣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要性和典型事例,指导发展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防止试点资金被挪用或改变用途。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县106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已有收益,年收益率均在8%以上,预计年收益额达938万元,已到账收益额523.85万元,村均4.94万元;发放带贫资金360多万元,带贫户数2461户;入股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超过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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