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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财政补贴政策 服务农民生芽稻谷销售


——市粮食局局长杨自清就2017年生芽稻谷市场化收购政策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唐车

2017年秋粮收获期间,信阳连续阴雨天气较多,造成水稻无法适时收割,出现一定程度的田间倒伏、穗发芽问题。为解决农民生芽稻谷销售问题,减少农民因灾损失,市财政局、市粮食局最近联合出台了有关生芽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支持政策。为帮助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生芽稻谷收购政策,市粮食局局长杨自清(以下简称“杨”)日前就有关政策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2017年正值稻谷收获期和收购前期,我市出现连续阴雨天气,对稻谷有什么影响,对农民售粮有哪些影响?

杨:2017年秋粮收获期间,受持续阴雨天气影响,稻谷田间倒伏、穗发芽问题严重。生芽稻谷出糙率、整精米率等指标较低,不利于储存保管,不符合国家稻谷政策性收储标准,农民手中的生芽稻谷不能纳入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收储范围,只能通过市场渠道随行就市销售。

记者:为解决农民生芽稻谷销售问题,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

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生芽稻谷销售问题,对解决好农民生芽稻谷销售问题进行了专门安排,相关部门全力组织实施。一是为鼓励加工用粮企业积极入市收购生芽稻谷,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出台了有关生芽稻谷市场化收购财政补贴政策,对加工用粮企业收购生芽稻谷财政补贴0.04元/公斤。二是市粮食局会同中储粮直属库、信阳市农发行先后3次组织开展了稻谷质量调查。重点摸清稻谷生芽情况以及质量情况,为更好地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更好地服务农民售粮提供准确依据。三是制定了关于分类收储销售新收获稻谷的指导意见。指导种粮农民对新收获稻谷进行分类收割、分类存储、分类销售。尽量避免将不同品种、不同质量状况的稻谷混收混存,争取收益最大化。四是成立了县区秋粮收购宣传服务小组。负责对农民宣传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政策、质量标准,为群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储粮常识,提醒群众及时整晒粮食,指导群众对不同质量的稻谷分类存放、分类整理、分类均衡出售,为群众提供稻谷供求信息等。五是成立了生芽稻谷外销联络组。重点对本地及周边地市生芽稻谷市场需求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指导县区粮食部门组织本地稻谷购销、加工企业,到外省市推销生芽稻谷,扩大生芽稻谷外销渠道。

记者:财政补贴市场化收购生芽稻谷有哪些质量标准?

杨:2017年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标准的等外稻谷:中晚籼稻出糙率71%以下,或整精米率38%以下,或黄粒米含量2%以上;粳稻出糙率73%以下,或整精米率49%以下,或黄粒米含量2%以上。

记:财政补贴市场化收购生芽稻谷主体有哪些?补贴收购截止到哪一天?

杨:经各县区粮食局按规定条件推荐申请,市粮食局按程序认定的纳入补贴范围的28家加工用粮企业,作为生芽稻谷市场化收购主体,企业名单已在信阳电视台综合频道进行了公布。截止2018年1月31日,完成财政补贴市场化收购生芽稻谷工作。

记者:为农民售粮,我市提供哪些服务?

杨:一是透明收购。收购企业建立生芽稻谷收购台账,登记售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生芽稻数量、价格、质量等信息,并向售粮农民公开,接受监督。县区财政局、粮食局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属地联合监管责任。二是做好宣传服务。加大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以及信阳市生芽稻谷市场化收购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布生芽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企业名单,确保农民卖“明白粮”。三是帮助指导分类销售。组织稻谷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对种粮大户、贫困户实行预约收购、预先检验,并对收购现场排队待售的稻谷进行预先抽检,对符合政策性收储标准的稻谷,做到应收尽收;对不符合政策性收储标准的稻谷,帮助指导农民及时分类销售给大米加工和饲料加工用粮企业,减少农民售粮等候时间。四是提供便民服务。实行咨询、登记、检验、检斤、结算、兑付等业务一站式服务,简便程序。为农民朋友提供休息、等候场所,供应茶水等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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