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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浉河国税局助力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纪实

辛舒翔

今年以来,浉河国税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把发挥职能作用、扶持非公经济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全力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截至目前,该局管辖户数为15983户,其中非公经济纳税人达15632户,占总数的97.8%。今年1月至10月,非公经济企业共实现税收74093万元,占税收总额的78.24%。

优化纳税服务,便民春风吹进心坎

浉河国税局围绕征纳关系要和谐、窗口服务要便民、诉求响应要快速、办税事项要减负、行政执法要规范、权益保护要常态的“六要”目标,创新便民办税服务措施。一是提效率。在贸易广场建成全市占地面积最大、功能最齐全的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让纳税人“进一个大厅,办成两家事”,切实解决了“多头跑、来回找”的问题;大力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网上申报、自助办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简化办税程序;进一步精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行审批清单制度;优化征管业务流程,落实“一窗式”服务,将所有涉税申请、审批的事项前移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窗口出件,全面简化发票领购、增量手续,减轻简化纳税人发票领购的程序和负担。二是畅渠道。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加强第三方监督,调动特邀监察员在税收工作中发挥有效监督作用;在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对享受下岗再就业政策的纳税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和重大项目以及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纳税人等设立绿色通道,及时提供税收援助,特殊情况的,安排工作人员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办税辅导或为其现场办理有关涉税事项。三是拓方式。在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全面落实“一窗式”服务、“一站式”服务等制度的基础上,增加服务网点,建设中山路办税服务室,服务中心城区纳税人,让纳税人真切地感受到方便快捷的纳税体验;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互联网+税务”新方式,在贸易广场联合办税服务厅、中山路办税服务室的基础上,在大庆路增设互联网+办税服务大厅,设置包括自助办税区、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24小时互联网体验区、休息等候区、阅读吧在内的“五区一吧”,现场辅导纳税人网上办理业务,实现实体厅、网上厅、掌上厅(手机)多方式、全覆盖的办税新模式;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行大厅窗口业务的“1112”模式,真正实现“进一家门、取一次号、到一个窗、办国税地税两家事”;率先实现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邮政配送”新模式,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申领发票;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在办税服务厅开通微信、支付宝扫码缴税,进一步丰富多元缴税方式。四是强培训。“营改增”以来,为了使税收优惠政策让广大纳税人应知尽知,该局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营改增”等专题培训8期,培训纳税人2778人次,编印4类税收宣传资料共11932册免费发放给纳税人学习。根据纳税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等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依托网络、短信平台等方式为纳税人开展“网联网、面对面”的咨询和宣传。

落实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浉河国税局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增值税优惠提升竞争力。通过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和跟踪问效,及时让政策“红利”变成非公纳税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持续强化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有效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通过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加快出口退税审批效率,今年1月至10月,共办理企业出口退(免)税1198万元。二是所得税优惠提升幸福感。积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程序、强化审核、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促进“政策红利”转化企业创新力,提升企业幸福感。同时,积极辅导非公纳税人用好用足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非公纳税人减轻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今年1月至10月,该局辖区内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共1400余户,减免税款650万元。三是“营改增”红利提升获得感。“营改增”全面推开以来,全区非公纳税人不仅实现了政策性减税效应,还减少了营业税重复征税、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企业税负整体下降,从2016年5月全面推行“营改增”至今,共实现小微企业减免税款5235万元。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浉河国税局一是落实税法公开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扩大税收政策的公开面,在新闻媒体、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及时公告税法,免费向非公有制经济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资料,利用互联网和微信等新媒体发送涉税政策,为非公有制企业查阅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其全面掌握和用好用足各项税收政策。积极畅通纳税服务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方式,明确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确保投诉的问题都能得到及时解决。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制约。主动接受纳税人的评价和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违规向纳税人强制收取摊派任何费用、指定中介机构强行代理等其他与税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促进非公经济纳税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三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每年入户检查次数不超过一次的规定,对涉及同一纳税人的各类涉税调查、检查,能够合并的进行合并,尽量避免多头下户、重复采集信息等问题。严格税收执法行为,不折不扣地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减免税和退税条件的纳税人,一律给予减免税和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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