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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35处环境污染问题亟须整改


本报讯(记者 孟磊)为贯彻落实省、市“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背水一战决战60天”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切实找准污染源头,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依据现有台账,釆取分区、分片拉网式排查的方法,日前对平桥辖区内105处环境污染源进行了专项排查行动,目前发现尚有35处环境污染问题。

1.平桥区平东办事处平东路无机械化清扫作业,无洒水降尘作业,有道路扬尘,责任单位为市城市管理局;

2.平桥区平东办事处南京路无机械化清扫作业,无洒水降尘作业,有道路扬尘,责任单位为市城市管理局;

3.平桥区平东办事处平桥大道无机械化清扫作业,无洒水降尘作业,有道路扬尘,责任单位为市城市管理局;

4.平桥区平东办事处城东路无机械化清扫作业,无洒水降尘作业,有道路扬尘,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5.平桥区平东办事处袁牌路无机械化清扫作业,无洒水降尘作业,有道路扬尘,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6.平桥区平东办事处滨河路无机械化清扫作业,无洒水降尘作业,有道路扬尘,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7.平桥区平东办事处新科大道无机械化清扫作业,无洒水降尘作业,有道路扬尘,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8.平桥区平东办事处健昇路无机械化清扫作业,无洒水降尘作业,有道路扬尘,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9.平桥区平东办事处(瑞孚二期)瑞孚公司院内部分裸土未覆盖,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

10.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项目工程施工道路两侧裸土未覆盖,责任单位为市城市管理局;

11.河南天意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厂区内积尘较厚,无降尘措施,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12.信阳华电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无危废暂存间,无危废处置协议,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13.平桥区平东办事处河南明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积尘较厚,无降尘措施,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14.深圳市深赛尔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企业危废暂存间小,部分危废露天堆放,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15.平桥区平东办事处信阳市启程轮胎有限公司锅炉使用高污染源燃料(花生壳),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16.平桥区平东办事处恒力泡塑制品有限公司锅炉使用高污染源燃料(麦麸),无废气收集设施,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17.平桥区平东办事处万象商砼料场未完全封闭,部分砂石露天堆放,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18.平桥区平东办事处金豫商砼料场未完全封闭,部分砂石露天堆放,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19.平桥区平东办事处禾鑫干混砂浆无车辆自动冲洗设施,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20.平桥区平东办事处鑫森源商砼无车辆自动冲洗设施,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21.平桥区富民路刘家湾东区安置项目无“三员”公示,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无冲洗设施,道路硬化不全,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22、城阳城路一小分校北无名工地 “六个百分百”无一落实,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23.平桥大道平中胡同顾航工地围挡不全,裸土为覆盖,厂区道路未硬化,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24.平桥办事处十八里村信阳华通电化有限公司厂区物料未覆盖,物料仓密闭不全,无喷淋设施,厂区道路积尘较厚,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25.平桥办事处十八里村信阳中南建材公司厂区部分道路及堆料场未硬化,道路积尘较厚,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26.平桥办事处十八里村信阳市供销社储运公司等(四家公司)院内厂区道路破损严重浮沉较厚,货车经过时产生扬尘及道路交通扬尘严重,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27.平桥办事处十八里村信阳市平桥区十八里预制厂厂区露天搅拌砂浆,物料未覆盖,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28.平桥办事处十八里村金山砖厂生产车间密闭不全,厂区浮尘较厚,物料露天堆放未进物料仓,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29.平桥办事处十八里村王磊水泥砖厂厂区道路积尘较厚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无任何除尘措施,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30.平桥办事处龙江路居委会光明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森花园长期停工,道路未硬化,覆盖不全,无车辆冲洗设施,无三员公示牌,无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31.平桥办事处两庙居委会光明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文华阁工地道路未硬化,覆盖不全,无车辆冲洗设施,无三员公示牌,无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为平桥区人民政府;

32.平桥办事处区府路居委会圣世嘉苑工地黄土沙堆裸露,未覆盖完全,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

33.平桥办事处华豫路大唐华豫电厂,物料堆厂未覆盖完全,堆厂区内路面未洒水有扬尘,责任单位为市环保局;

34.平西路西侧九环中心城7#楼,工地现场方发现挖土机正在土石方作业,违反封土行动,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

35.平西路西侧台北城上城68#69#73#75#楼及幼儿园工程施工道路阶段性未硬化,洒水后泥泞不堪,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

按照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环攻坚办【2017】462号)文件通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平桥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对排查出的污染源进行实时监管,扎实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并对存在的环境污染查明原因,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圆满完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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