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公安分局局长 彭 立
中国发展,被标注了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判断、新思想,成为报告中的闪亮“音符”。其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
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的部署要求,立足新时代、着眼新目标、把握新要求、力求新作为,立足分局警力少、任务重、基础薄弱的现实,加强对反恐防恐、信访维稳、打防犯罪、治安管理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研究谋划,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把握工作规律、提出总体思路、明确发展方向,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局的社会治理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始终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真正把公安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儿上。
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