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靖

初冬时节,风清气爽,一些乡村却有个恼人的问题:垃圾露天焚烧。近日,笔者在农村看到,有的村民把自家房子附近的垃圾直接点火焚烧,造成村道两边浓烟四散,给洁净的美丽乡村添了一层灰色。

露天焚烧垃圾是陋习。在部分农村,有的村民即使在雾霾天的时候,仍旧在公共场所焚烧生活垃圾、杂草落叶、秸秆等废弃物,认为“一把火”既能解决大片垃圾,又节省了体力。可实际上,这种露天焚烧的处理方式虽然简单省事,但危害很大。

焚烧垃圾,污染又违规。露天焚烧对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都有着巨大危害,烧这把火不是一件无关痛痒的小事,而是一种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破坏生态文明的行为。在冬天,采暖用煤、用油的“燃烧”现象大大增加,加之露天焚烧垃圾会产生大量污染物,加剧空气的污染负荷。因此,在冬季尤其要加大对露天焚烧这类自由排放的控制,才能防治“十面霾伏”。

社会文明的递进,总是生活习惯、社会意识、市政管理集体映射的结果。就禁住露天焚烧垃圾而言,农村垃圾处理应该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和生态文明的理念。有关部门除了开展专项整治外,更要制定清晰标准、完善服务管理。有时候,一张写清楚垃圾危害、分类回收方式的便民贴,胜过一次“散兵游勇”式的“灭火去污”。此外,还可以发动公众举报,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进一步提高村民对禁烧的自觉配合和对露天焚烧的抵制,用“奖惩并举”的方式禁住陋习、减少污染,共同守护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