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炳辉
近年来,新县检察院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完善落实服务大局的举措,为服务山水红城、健康新县建设和维护新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精准有力
新县检察院在扶贫领域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协助上级检察机关成功举办了“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教育基层行”启动仪式。对扶贫资金开展了专项预防调查,对有关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跟踪整改,确保扶贫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运行。新县检察院预防局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先进单位”。同时,新县检察院立足岗位职责,把扶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检察长带头,全员参与结对帮扶,派驻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深入帮扶村因地制宜制定脱贫规划,确定致富项目,落实扶贫帮扶措施,受到帮扶群众的广泛好评。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有为
新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建立了配合沟通协调协作机制,开展了“绿剑”“绿盾”“啄木鸟”行动。近5年来,42人因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受到刑事责任追究,使“树耗子”“林贩子”得到有效打击。查办生态资源领域职务犯罪27人,净化了生态保护的政务环境,该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倡导建立了新县、商城、光山三县九部门区域林业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和生态恢复机制,共同推进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健全了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体系。新县检察院保护森林资源的做法在河南省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服务企业发展灵活有度
新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向产业集聚区派驻了工作站,出台了服务产业集聚区工作意见,对产业集聚区管理经营风险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开展警示教育,帮助防控风险。针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加强协调监督,督促有关单位依法高效履职,优化了发展环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为28家民营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服务基层重点工作务实有方
新县检察院参与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粮食管理工作评议、对财政专项转移资金使用情况审查等活动,通过预防调查督促评议意见落实和问题整改,既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效果,也拓展了检察监督触角。服务基层扎实有效。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持续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印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3万余份,开展送法讲座近100场,受教育群众20余万人次,在周河乡西河村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送法进农村”活动启动仪式,赢得了群众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