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经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
《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经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