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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平桥再出征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法律咨询
洋河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强林看望慰问彭家湾派出所民警
检察干警走进社区,热心帮助市民,为贫困儿童送温暖
法官心系留守儿童,送法进校园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伸基看望慰问消防官兵

奏响平安建设新凯歌

近年来,平桥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以法治德治为途径,以基层基础为基本保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发展。2016年7月,平桥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5年度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区;2017年6月,平桥区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县(市、区);今年7月,平桥区被评为2016年度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县区。同时,维稳、国安、法学会等多项工作也受到省、市表彰。

经验需要总结,优点需要发扬。为助力经济发展与脱贫攻坚工作等中心工作,平桥区多措并举,防控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在社会矛盾上,注重源头防范,抓早抓小,具体矛盾坚持动态研判,全面搭建信访渠道,及时就地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严格落实日排查、日报告、日研判机制,坚持重点人员专班稳控、重点部位同步防控。在综治平安建设方面,狠抓落实,创新制度,建立了周五综治工作日制度、“双月”综治例会制度、政法委机关干部联系点制度等具体工作制度。扎实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各单位监控探头的整合、接入工作进行了安排。扎实开展“民转刑”命案防控工作,组织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对多发易发的民间纠纷,尤其是具有“民转刑”隐患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逐人逐案落实责任领导和化解措施。

好的措施需要强的队伍。平桥区近年来着力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加强学习,规范管理。在抓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全区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党使命的思想根基,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抓履职能力建设方面,认真学习、探索,通过建立政法干部培训体系,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授课,学员专题讨论等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分级分类分层对政法队伍进行任职培训、专题培训、全员培训等,提高政法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在抓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平桥区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抓好廉政风险排查,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分工细致明确,团结协作,采用大事集体讨论决定,小事及时沟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基层座谈交流活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抓基层,打基础,平安在千家万户的安康里发芽;明法度,严法纪,平安在政法干警的实干中蓬勃;重教化,守诚信,平安在全区人民的奉献中生根。正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伸基在2017年区委政法工作会议上说:“政法综治队伍要强素质。一定要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坚持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加强干警对现代科技应用、新媒体沟通和群众工作的能力培养,做到‘追得上、打得赢、说得过、判得明’。”

法院:速裁减诉累

核心提示:

五年来,平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492件,审(执)结23657件,结案率为89.3%。共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11件,追回劳动报酬1062万元;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76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执行费413.3万元,向74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17.6万元;共青团工作获得全国先进,行政审判、刑事审判、司法警察、“三留守”专项活动等工作获得全省先进;有74个集体、165名个人受到省、市、区以上表彰。

畅通诉讼渠道

“听人说法院‘立案难、难立案’,我在平桥区法院立案,不到半小时就办完了,感觉很顺利啊,给法院点个赞!”日前,一位在平桥区法院办理案件的外地当事人柳某如是说。

自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平桥区法院党组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党员示范窗口,开通了l2368诉讼服务热线,给当事人提供查阅、投诉、诉讼指导等辅助性服务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前来立案。

“案件咋办得这么快啊!都说我这官司得些日子才能搞好,我又没请律师,没想到满打满算也就两天搞定了……”9月28日,家住商城县汪桥的肖先生从几十公里外的家乡来到平桥区法院,起诉要求平桥区的周某某偿还4年前的民间借贷。让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法院当天即办理了立案,并通知其次日到速裁庭进行调解。9月29日,经过速裁团队吕寿春法官对被告明法释理、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该案当天就达成调解协议。

经验交流:

十八大以来,平桥区法院坚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价值定位,积极落实司法改革措施,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多措并举推进司法公开,改革效应逐步显现。面向未来,平桥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秉承初心,砥砺奋进,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更加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平桥区法院院长 马 萍

平桥公安分局:服务见担当

核心提示:

近年来,平桥公安分局上下同心,克难攻坚,务实创新,各项工作得到了跨越式发展。全局先后有20多个集体、130余人次受到省、市、区表彰,其中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1人,二等功2人,三等功 30人次,被评为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平安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被省公安厅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连续4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完成目标任务先进单位,连续4年被授予全市先进公安局称号。

“户籍哥”的小岗大爱

“能一次办成的事,决不让群众跑两趟。”这是张向阳服务群众的承诺。

为了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平桥公安分局五里店派出所民警张向阳经常延迟下班,短则几分钟,长则半小时甚至一小时,直至最后一名办事群众离去。

在日积月累的户籍办理工作中,细心的张向阳发现:孤寡老人和残疾的群众前来办理户口十分不便。为此,登门办理户籍便成了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辖区凤台村80岁的村民余某某的孙女李某某已经7岁,但由于孩子父母因故失去联系,与奶奶相依为命的李某某户口一直未办理。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张向阳多次登门,走访核实,依照程序为其补录了户口,使李某某顺利入了学。

七桥村陈湖组罗某自幼患病,一直未办户口,后病情好转经人介绍准备结婚。张向阳得知后主动来到其对象家中,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明证言,经过一番忙碌,当罗某的丈夫拿到红彤彤的户口本和结婚证时,感激不已。

“只要心里装着百姓,视群众为亲人,窗口虽小同样充满着精彩!”张向阳说。

经验交流:

近年来,平桥公安分局创新发展,务实重干,有力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新矛盾、新思想、新目标,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置于首要位置,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公安工作根本目标,提高打击犯罪能力,提高治安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提高全警综合素质,保稳定、保安全、促和谐,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做强长板、补齐短板,打造平桥公安工作升级版。

——平桥公安分局局长 闫卫国

司法:荣誉多“国”字

核心提示:

平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我加压,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六五”普法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洋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平桥司法所被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洋河司法所所长焦应花同志被司法部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员”。

法援助扶贫

自扶贫工作开始,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就开展了一场“为残疾人撑起法律援助蓝天”的法律宣传实践活动,目前已接待法律咨询14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代写法律文书26份。

扶贫对象都是弱势群体,其中有不少家庭因病、因伤致残致贫。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合扶贫工作,打响了一场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的攻坚战。为开展好这项工作,该中心依托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统计核查的因病、因残致贫家庭逐一进行排查,发现有因交通事故和工伤安全事故等致贫的家庭,认真摸排是否有未完结的涉法涉诉涉裁案件,一旦发现就启动快捷程序,当场受理当场指派,一对一地提供法律帮扶,使残疾贫困户获得帮扶和法援的双重红利,实现了法律援助真扶贫、扶真贫的精准对接。

王某因为交通事故致残,肇事方车辆保险期已过,住院治疗费一直是受害方支付,还借了许多外债。法律援助中心介入案件后,反复研究案情,多次找肇事方家属做工作,通过诉讼程序,最终获得了赔偿。截至目前,该中心通过筛查已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87件,其中一级伤残3人,二级伤残9人。

经验交流:

平桥区司法局在扶贫工作上下真劲、讲实效,特别是在法律援助助力扶贫上,找准切入点,案子不结不收兵。其中8起因交通事故致贫的扶贫对象通过案结事了获得了赔偿,基本摆脱了贫困。事实说明,法律援助也是扶贫道路上的一个有效方式。

——平桥区司法局 仵宗菊

检察院:会商提质效

核心提示:

五年来,平桥区检察院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先进检察院;连续5年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16年成功再创“省级文明单位”。

该院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3件150人,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3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居于全市领先水平,查处的6起案件入选全省、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9人,收缴涉案款物14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捕诉“无缝衔接”

“案件在批捕环节,我们就会商过了,证据很扎实……”为有效解决侦查监督部门(捕)与公诉部门(诉)之间沟通不畅等问题,今年年初,平桥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捕诉协作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捕诉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这是一起诈骗案件,因为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相互隐瞒,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限内做了大量的取证工作。案件报送到平桥区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认真梳理案情,查看相关证据,与公诉部门进行会商,最终将涉案嫌疑人批准逮捕。

“进入捕前会商程序的案件限定为疑难、复杂案件和在本地区有影响的案件。会商时侦监部门案件承办人着重阐述案件处理难点,公诉部门参加会商的人员可以根据案件证据情况和庭审实质化的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和理由,综合会商内容后,再作出判决。”对于拟逮捕的案件,商请公诉部门对案件进行分析研讨,综合考量两部门的意见,作出逮捕或不捕的决定。

经验交流:

检察工作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才能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只有着眼全局、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才能更好地体现检察职能和办案效果;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凝心聚力,忠诚履职,为和谐幸福平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平桥区检察院检察长 梁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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