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山县委政法委和全县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基本标准,以实现社会安全稳定为基本目标,以“双安”“双治”“双基”为着力点,着力推进平安罗山、法治罗山、美丽罗山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6年,罗山县获评全省“信访三无县(区)”,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通令嘉奖。
今年,罗山县委政法委审时度势,提出了“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砥砺前行,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一个指导思想,即牢固树立政法综治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政治观、稳定观。两个目标,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三个前移,即政法综治工作重心向乡村两级前移;信访问题化解、不稳定因素处理、矛盾纠纷排查向动态管控前移;各项工作推进由事后总结向事前谋划、事中督办前移。四个转变,即平安建设“两率”排名靠后的困局有所转变;全县政法综治队伍工作作风有所转变;信访维稳增压态势有所转变;政法综治宣传力度有所转变。五场战役,即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今年省委第五巡视组交办的27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息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结息率在全市排名靠前;打好“两率”提升翻身战——“两率”排名摆脱全省后30名位次,进入全省前100名行列;打好维稳工作主动战——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调处”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使问题化解在基层,矛盾消除在萌芽;打好法制教育宣传战——投入宣传经费300万元,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重点集镇、城区主干道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大型宣传展板、电子屏幕等,组织普法宣传一条街活动,深受群众赞赏;打好五星争创战——从今年9月份开始在全县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五星级政法单位、政法干警争创活动,形成了学比赶超的浓厚争先竞优氛围,有力促进了政法队伍战斗力提升和政法队伍形象转变。
2017年,罗山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战果硕硕,成绩喜人。罗山县政法干警始终奋战在执法一线,为党分忧,为民解愁,守卫一方平安,维护公平正义。
法院:保护环境惠民生
核心提示:
近年来,罗山县法院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独具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全力护航绿色生态,保护鸟类栖息天堂。2014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48件58人7个单位,判处实刑35件40人。
护航绿色生态 打造鸟类天堂
罗山县法院综合考虑县域环境资源特色和审判实践,着重保护县域土地和动植物资源,制定了“护航绿色生态,打造鸟类天堂”的环境资源保护主题,对于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行为人,严惩不贷,以儆效尤;审判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如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内的,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联动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对策,相应地加以防范,不断提高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能动性。
长期以来,罗山县法院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环保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志愿者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实现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共同保护;建立示范基地,实现巡回审判、示范教育、复植补种、司法保护四大功能于一体,形成事前宣传预防、事中司法惩治、事后救济修复的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此外,还制作了全市首部环保题材微电影《鸟的天堂》。
声音:
“近年来,罗山县法院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优良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县社工协会多次获邀旁听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这不仅丰富了我们协会志愿者的法律知识,也为环保宣传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罗山社工协会会长卢元荣说。
经验交流:
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呈现集中分布趋势,特别是发生在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几起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引起了罗山县法院重视。为保护环境资源,尤其是县域的珍稀鸟类,罗山县法院确立了“护航绿色生态,打造鸟类天堂”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主题,进一步明确环境司法保护着力点、侧重点,变被动司法为主动作为,确保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有力可使、有点可抓、有效可显。
——罗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尹伟
检察院:精准精细解民忧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罗山县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抓好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卓有成效,为“实力、文化、生态、幸福”四个罗山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以来,该院先后有28名干警、13个集体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
立足职能 服务大局
罗山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经过辛勤努力,该院定点扶贫村铁铺镇青蓬村脱贫攻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改造、河道治理等)全部启动,目前,150万元的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已基本完成,农民喝上了洁净的自来水;实现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全覆盖,入学率达100%;与有关部门联系,对321人次贫困农民进行了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同时,该院还十分注重政策宣讲,向青蓬村全体农民发放检务宣传手册400余份,让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依法维权。
经验交流: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罗山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优质高效,精准精细”工作主题,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点定位、真抓实干,为决胜全面小康、造福罗山做出新的贡献。
——罗山县检察院检察长 邹顺家
公安局:维护稳定促和谐
核心提示:
近年来,罗山县公安局不断强化情报研判、打邪反恐、矛盾化解、应急处突等工作,集中攻坚盗抢骗等侵财类犯罪、治安热点及难点问题,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执法考评、审核监督,为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形势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2017年,罗山县公安局各项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特别是打防刑事犯罪工作始终位于全市前列,得到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缉毒一线的铿锵玫瑰
有一部电影叫作《战争让女人走开》,可在禁毒的战场上,却时常能看到英姿飒爽的缉毒女警身影,段红霞就是其中一位。
段红霞,现任罗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在禁毒这个岗位上,已经战斗了十余年。十多年来,她指挥和参与侦办的各类毒品案件36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90余件,打击处理400余人,摧毁涉毒团伙5个,抓获团伙成员28人,打掉聚众吸毒窝点16个,治安拘留520多人,查获各类毒品成品、半成品达5公斤,沉重地打击了贩毒分子的嚣张气焰。她不仅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不但要与战友们一起蹲点守候、千里追踪、突击抓捕、审查讯问,还要负责全县涉毒的整体工作,无论白天黑夜还是周末假期,只要一有线索便马上出发。
声音:
“近年来,罗山的治安环境明显好转,街上的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现象明显减少;我们深夜出车安全有保障了,挣钱更多了。这些都是广大民警的辛勤付出,我们很满意。”罗山县出租车司机邓刚说。
经验交流:
罗山县公安局全体公安民警立足岗位是各项公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前提和保障。罗山县公安局将继续坚持抓队伍、促工作、严管理、出成效,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以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气魄,持续好的状态和好的气势,奋力书写罗山公安工作新辉煌!
——罗山县公安局局长 周从贵
司法局:真情调解息纠纷
核心提示:
近年来,罗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整体工作已连续8年荣获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一等奖,先后被省市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2015年3月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讲亲情 晓利害 化纠纷
2017年6月2日,农民工彭某在罗山县伍家坡粉子加工厂内被樊某驾驶的货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彭某的家人向厂方负责人赵某提出50万元的赔偿款,并扬言若处理不妥将采取极端行为进行维权。楠杆司法所所长彭涛耐心劝导死者家属,并立即到工厂走访。为促成纠纷的调解,彭涛一边找来死者较有威望的弟弟做好家属安抚工作,一边仔细了解工厂经营资质与劳动用工制度。彭涛反复在双方间奔走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这起可能酿成群体性案件的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经验交流:
本案中提到的工伤赔偿纠纷是基层调解工作中经常会碰到的问题,此类案件需准确明晰纠纷法律关系,彭某的死是否属于工伤?适用工伤赔偿还是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实情判断才能提出合理的纠纷解决方案和进行后续的调解工作。死者系与工厂形成雇佣关系,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结果应由工厂负责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赔偿和交通赔偿是两个法律概念,但赔偿的标准应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来确定。调解员通过多方工作,让家属认清事实,让工厂经营者理解家属,利用“讲亲情”“晓利害”等技巧为双方“搭桥”,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提出符合实际合理的索赔要求,纠纷才能快速有效化解。
——罗山县司法局局长 徐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