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新俊)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征求《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建议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群茂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群茂指出,预算是财政管理的核心内容,审查批准预算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要从改革的高度、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的角度、提高监督水平的角度理解《意见》的意义,用改革的办法、改革的思路、改革的举措去把新的预算法贯彻好,让预算更科学更合理更适用,更让老百姓满意。
李群茂要求,在《意见》的征求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好的意见征求上来,把不好的、不同的意见解释清楚,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要关注民生、突出重点,更好地优化预算收支结构,更合理地安排民生等支出,保证财政资金在安排上体现科学性;要处理好监督和职责的关系,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提高人大代表的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