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健 吴晓军
他是新当选的固始县第14届人大代表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他是信阳市检察机关案管业务尖子和业务标兵培养对象。一名从检近30年的老兵,在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的5年间,连续3年考评进入全市先进,2016年度勇夺全市第一,案管部门先后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市检察院表彰为红旗团队,被固始县总工会命名为“工人先锋号”。作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的掌舵人,他,撒下了多少汗水?付出了怎样的努力?
初见李金中,他正端坐书桌前,一边翻阅书本,一边详细地记录着什么。如山的背影,扛起了公平正义的重担;睿智的目光,好像具有穿透黑暗的力量。
2012年8月,李金中负责固始检察院的案管工作。案件管理办公室作为内部兼管机构,在设立的初期,举步维艰。对此,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凭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受命于危难之间。
新官上任三把火。他推行“三审一问”工作法,对于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案卷材料是否规范齐备,特别是重要证据材料和重要诉讼文书是否缺失,该做调解工作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对犯罪嫌疑人的界限年龄、前科情况进行详细询问。他落实非羁押诉讼工作机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把关,把案件细分为受理、暂缓受理、不予受理三类,分情形作出处理,对暂缓受理的案件做好登记。通过严格把关,保证了案件办理质量。
2016年高检院制定流程监控工作规定后,他设立流程监管员,实行系统内巡查制度,建立流程监控日志和台账,严格法律文书规范制作、规范案卡信息填录,对文书系统内用印打印情况、办案过程中的违法现象以及超期办案的情况进行监管,纠正办案不规范问题203次。
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李金中采取“集中阅卷、分工合作”的工作模式,开通“固始案管”微信公众平台,提高律师接待工作效率。加强与控申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辩护与代理的司法保障,扫清律师执业障碍。同时,充分利用电子卷宗系统和律师电子阅卷系统的效能,为律师查阅案卷材料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就是照镜子,找毛病。在李金中的推动下,案件质量评查实现常态化。每年精心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各类案件40多件。评查后,均形成完整的评查报告,在本院内网或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在全市率先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奖惩办法》,与目标管理挂钩,促进问题整改和案件质量提高。
案件管理作为一项新的工作,要取得发展,就必须创新。多年来,李金中致力于工作创新,经常思考工作中还有哪些可以深化和提高的余地。
2014年以来,针对公安机关适用强制措施不当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他推动案管部门与侦监、公诉、执检部门建立“四部门三联动”监督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公安机关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统一了监督标准,形成了多部门联合把关的制度特色,并通过监督案件流程表、专题沟通协商会议、责任倒查等方法,加强了制度保障。
通过实施该监督机制,3年来,该县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羁押未羁押案件18件26人,监督纠正公安机关不应羁押而羁押案件29件31人。2014年,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陈某等5人盗掘古墓案,对5人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受案审查时,他发现提请逮捕书中认定案件事实较为笼统,疑点重重。对此,他没有轻易放过,而是开展实体审查,经认真审阅案卷材料,认定其中3人多次盗掘古墓葬,依法应处十年以上徒刑,取保候审显属不当。他当即与侦监、公诉两部门负责人对该案进行“会诊”,确认公安机关对该3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遂依法予以纠正。后来,3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十年、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5年,该监督机制取得初步成效,案管部门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2016年,该项监督经验先后被省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案件管理工作情况》、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转发推广,并被《河南法制报》《检察日报》报道,成为近两年全市检察机关被高检院认可的5个创新项目之一。
案管作为新成立的部门,年轻人多,他们思想活跃,工作热情高,但能力不足、经验缺乏。如何教育好、管理好、使用好年轻人,是能否做好案管工作的关键。
李金中加强对年轻人的培养,在日常工作中给年轻人压担子,高标准,严要求,既要努力提高岗位技能,高质量做好日常工作,又要勤于思考,善于动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开展调查研究,确定每名干警“文字三项工作”的具体任务,严明奖罚。
在他的倡导下,年轻人向书本学,向实践学,认真钻研案管业务,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工作能力和绩效明显提升。有两名年轻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两名年轻人被该院党组选树为“四好干警”,案管部门被该院党组选树为“勇争第一”先进集体。5年来,案管部门全体干警无一人有违法违纪行为。
铁肩担道义,热血铸忠诚。近30年的检察工作,他始终砥砺前行,不忘初心,凭着一身正气和胆识,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间的公平,奏响了一曲曲慷慨的正义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