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玉辉)笔者昨日获悉,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市编办结合机构编制部门实际,坚持以三个“1+1”模式,着力推动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
市编办一是“案例剖析+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教。将湖南耒阳市罗才洋受贿案等编办系统典型案件作为警示教育的教材,认真组织开展案件剖析,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始终保持警醒,时刻加强廉洁自律,从思想上根除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土壤,并将廉政风险意识融入日常工作中,达到以案施教的目的。二是“排查风险+全面防患”,推动以教促改。通过认真梳理典型案件发生的全过程,找准案件的关键环节,剥离发案的偶然因素,深挖其中的共通问题。在此基础上以案为鉴,重点围绕人权、事权、财权、审批权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对个人岗位、科室、单位3个层次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公开公示+建章立制”,推动以改促建。将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及制定的防控措施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通过深挖典型案件反映出的制度漏洞,查漏补缺,并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自查和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