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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腐除贪仗剑行


——记固始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蔡信霖

骆健 吴晓军

他总是步履匆匆,有时也会坐在一大堆案卷前静静地思考,开始时是愁眉不展的样子,突然茅塞顿开,他会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他说,办案不是靠一个“勤”字就能完成的,从技术到艺术,中间隔着的,是巧思,是不断的探索。

见到他,你会发现他身材微胖、温文尔雅、低调谦和,像一位智慧的学者。看起来儒雅的蔡信霖,干起反贪工作来,在固始可谓名气不小。

1968年出生的蔡信霖,1995年5月调任固始县检察院工作,2001年3月至今在该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2003年5月至今,担任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少年时的他“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如今蔡信霖已从检22年,手持法律之剑,守护这繁华世间。

固始,河南省第一人口大县,反腐形势严峻复杂。在工作中,如果老是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啃,费了很大劲,破案效率却不会有大的起色。可是在蔡信霖这儿,定点、连线、铺面,把个案办成串案、窝案,每年都让反贪战绩颇丰,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查办反腐败案件的期待。

2014年,在落实省检察院部署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中,蔡信霖发现固始县城郊乡大棚村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有村干部虚报领取拆迁款的线索,通过研判侦查,查处了该村村支书王某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109万元的大案。

在审查该案过程中,蔡信霖又顺藤摸瓜,发现负责该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县发改委原正科级干部张某伙同财务科长任某共同贪污要案,该案移送起诉后,张某等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引起了强烈反响,积极维护了拆迁秩序。

“办窝串案的思想要在初查阶段就树立,要有大思维,要有耐心。”蔡信霖经常对他的同事和下属们说。

成语“道听途说”的意思是指在路上听来的又在路上传播的话,泛指没有根据的传闻。可是,蔡信霖却不愿意放过这样一些细节,别人随意说的一句话,也有可能成为案件的新线索。

2016年5月,在一个早餐摊位上,蔡信霖无意中听说某镇村干部冒领良种补贴款的信息后,认为该线索成案的可能性较大。调取2012年以来全县良种补贴数据,连续一周每天加班至深夜,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排查重点乡镇,他一举查获了汪棚镇刘某等1案5人贪污国家良种补贴窝案。通过该案的成功处理,又查获马堽集乡严某等3人、黎集镇蔡某等6人贪污窝案。

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中对全县良种补贴发放进行清理,使得这项惠农工作有效开展,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蔡信霖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勇气,坚决与腐败分子斗争到底。2014年到2015年,固始县产业集聚区大棚社区藕塘居民组组长刘某,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征地补偿款共计204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营利活动。村民代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民怨鼎沸。

蔡信霖的眼睛里容不得沙子。收到信访材料后,他多次到社区调查走访,到财政部门、银行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最终,刘某以挪用公款罪被立案侦查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最终,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犯罪所得收益被追缴。

2014年,固始县黎集镇民政所工作人员陈某、贾某利用发放、管理民政优扶、救济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贪污公款20余万元,其中陈某的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达20年。结案后,蔡信霖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写下了《警惕乡镇民政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贪污救助款》一文,被多家媒体刊发转载。

“每一个普通民众对于法律的感受,都是从他们身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开始的。依法决定只是正义的开始,作为执法者,我们还要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去解释法律,用他们看得见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蔡信霖说,“作为一名反贪局副局长,关注的不该仅仅是法律本身和自己的情感,而应该更多地去关注民众的感受,当一个有温度的执法者。”

今年上半年,固始县检察院反贪局不断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办案重点进一步突出,案件结构更趋合理。查处涉农扶贫领域窝案5人,教育系统3人,开展全县“买卖生源”专项整治活动,在教育领域引起较大震动。上半年,该院反贪局共立案9件15人,判决生效5件12人,立案数量居全市第一。

“当好局长的帮手,带好自己的助手。”这是蔡信霖对自己的准确定位。在当好帮手的同时,他还手把手地从基本办案程序开始带“徒弟”,特别是用信息化手段来服务侦查,让“智慧反贪”来凸显张力。

如今,他带出的“徒弟”已成为反贪侦查工作的骨干,成为他的助手,共同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

2016年,固始县检察院反贪局被评为全省反贪工作先进单位,蔡信霖也被评为反贪工作先进个人。

“萤火虽小,仍有微光,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守护好正义,就能离法治理想更近一步。”蔡信霖说。

说完,他又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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