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曾行)商城县被纳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全县森林覆盖率很高,但近年来滥伐、盗伐林木案件时有发生。为加大保护县域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力度,商城县法院以现代环境司法理念统筹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显著。
引入“复植补种”生态修复司法机制。该院根据县域实际,以涉林刑事案件为工作重点,贯彻“保护优先”原则及“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赔偿救济制度”的环境资源审判新理念,引入“复植补种”生态修复司法机制,严惩涉林刑事犯罪与修复环境相结合。该院与县委、县政府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设立公益林基地,将“复植补种”打造成社区矫正服务和环境法制教育的场所。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该院对环境类纠纷为何进入诉讼渠道较少的原因进行调研,并和县环保局沟通,对可能提起的公益诉讼类案件进行讨论。同时,与县森林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各环境资源保护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加强宣传,贯彻生态修复理念。该院通过深入基层,多角度、多途径进行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培养民众保护森林爱护环境的意识;充分利用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媒体,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预防、减少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的发生。
2010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有关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刑事案件64件89人。其中,盗伐林木7件13人,滥伐林木48件67人,失火罪2案2人,非法占用农用地4件4人,非法狩猎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