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梦华)9月4日晚10时许,一名“躲猫猫”失信人李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商城县法院司法拘留15天。
原来,李某因与刘某发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而被诉至商城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合计83349.74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又一直以没钱为由拖延执行,后来直接对执行人员避而不见。9月4日,申请人刘某举报称常年“下落不明”的失信人李某回家了,执行局立即行动,李某刚下班回家便被逮个正着并立即被带到法院。执行人员对李某晓以利害,经过做近一小时的思想工作,李某仍是执迷不悟,执行人员遂对李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