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宇
今年是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为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适时制定了《信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信政办〔2017〕8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此,本报记者与市医改办、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一道,为广大读者梳理一下《实施方案》的亮点之处。
亮点一: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事业,特别是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的召开,为实现健康中国描绘了蓝图、鼓舞了信心、指明了方向。《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考核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必须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区域联动,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改革,协同发展;坚持上下联动,构建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内外联动,将外部政策调整、体制机制创新与医院能力建设、管理服务改善相结合。”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亮点二:制定了改革“时间表”
《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全部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完善公立医院价格、财政、医保联动补偿机制。到202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就诊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甚至以下。“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部队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均适用本方案。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实施方案》明确了方案制定阶段(2017年7月)、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8月)、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8月31日—12月31日)、巩固完善阶段(2018年—2020年)四大阶段日程表,为方案的具体实施开启了“倒计时”。
亮点三:明确了“五大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了五大任务: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优化就医秩序、加强医疗费用监管、加强考核评价。
在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办医和监管职责。该方案提出,政府在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中负有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同时要加快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和改革编制人事制度。“我们要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实行院长负责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强化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在市中心医院、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实行员额制试点。按照“总量调控、标准核定、实名统计、分类管理、岗位聘用、同工同酬”的人员管理模式,现有事业编制冻结,实行“减少一个、收回一个”的办法逐步核减,通过过渡,最终全部实行员额制管理。”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说。
在建立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破除以药补医这一顽疾,通过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财政按照原供给渠道补偿10%。“2017年8月底前,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一律按进价销售。其中,市属医院、区属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由各医院上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军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举办的医院,由各举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说。
在优化就医秩序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以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我们还将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将签约服务费按规定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择至少50种、县级医疗机构选择至少100种慢性病、常见病开展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并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全面推进非急诊预约诊疗服务,逐步增加城市公立医院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提高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量比例。”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在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方面,《实施方案》指出,要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自付费用、药品耗材费用所占比例,提高患者医药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逐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我们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上要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2017年年底前,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例数要占出院病例数的20%以上,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不少于100个。”市人社局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在加强考核评价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市辖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医改领导小组与浉河区政府、平桥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签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责任书,每年组织考核。主要考核财政投入政策和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区域内患者外转率、医保住院患者实际补偿比、区域医疗费用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域内二级以下各类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且每年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挂钩,与院长薪酬、任免及奖惩挂钩。加强对公立医院院长任期目标考核。”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亮点四:保障措施有力
《实施方案》指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浉河区政府、平桥区政府、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协同发力、平稳推进。
“我们还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完成时限,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卫生计生、财政、发展改革、价格、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密切配合,综合推进。”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