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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家卫生城市督察通报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业务督察组紧盯问题抓督察,并实施零点行动,对夜市秩序和卫生保洁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限期整改。现将9月3日至4日问题通报如下:

1.北京路中段龙潭待建工地内散在垃圾,垃圾积存较多,渣石覆盖不彻底,围挡脏污破损有碍观瞻。(责任单位:平桥区供销社,责任人:郑强)

2.平中大街平桥区审计局家属院待拆迁区域,院内有散在垃圾,有卫生死角,有大量垃圾杂物积存,杂物间有建筑垃圾堆放。(责任单位:平桥区审计局,责任人:董纯发)

3.福桥对面惠和小区内:有大量杂物堆积和散在垃圾,绿化带有大量垃圾;种菜问题严重,杂草丛生,楼道内有杂物堆积,小广告多,毒饵站设置不规范,有的未投药;小区院墙外有杂物,丢弃生活垃圾,未见管理痕迹。(责任单位:平桥区震雷山办事处,责任人:肖志尚)

4.信阳火车站北站房区域改扩建工程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施工道路无喷淋降尘、抑尘设施,工地内黄土裸露覆盖不彻底稀泥较多;拆迁区域渣石覆盖不彻底,北侧出入口黄土裸露未硬化,拆迁楼前垃圾大面积积存,多处残垣断壁房内垃圾积存较多;施工围挡上公益广告缺失。(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征收办,责任人:张亮成)

5.工区街光山转运站家属院,院内卫生保洁不到位,有卫生死角,院内大量杂物堆放,小广告清理不彻底,垃圾清运不及时。(责任单位:光山县商务局,责任人:吴涛)

现对以上问题的平桥区供销社、平桥区审计局、平桥区震雷山办事处、市房管中心征收办、光山县商务局给予通报批评,对以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提出批评,并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不力的文明单位的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信文明[2017]21号)执行。望以上单位和责任人务必正视问题,迅速行动,彻底整改,在督察通知下达的整改期限内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标准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将严肃处理。

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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