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月
“你这娃还真有孝心,剩下余款我不要了,你好好读书。”8月28日,罗山县法院执行局出现感人一幕,被执行人女儿主动用奖学金替母偿还借款,善良的申请执行人念其孝心,主动放弃剩余1.5万元债权。
2015年3月26日,贾某向其老师杨某借款2.3万元,并出具借条,注明还款期限和利息。期限届满后,贾某一直未偿还借款。不久,贾某因车祸去世。贾某妻子吴某在贾某出具的借条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但未偿还借款。2016年5月,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偿还借款及利息。罗山县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支持了杨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罗山法院向吴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吴某既不报告财产也不履行判决义务。随后,罗山县法院对吴某进行了司法拘留。
当得知吴某被拘留后,吴某正在上学的女儿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杨某联系,表示愿意用其在校获得的8000余元奖学金替母亲还款。吴某女儿此举深深打动了杨某,杨某又念及贾某曾是其学生,便主动放弃余款,与吴某女儿达成和解协议,此案得以执结。